本网讯(通讯员 魏颖辉 廖芷谊)近日,宁远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曹辉正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齐纲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方、谢金花、郑曦、毛永、冯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建议议程,会议传达学习了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的重要精神、11 月 10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文件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视察军委联合作战指挥中心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七次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第一期研讨班精神,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全县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预算单位 2021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宁远县侨务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县人大代表中开展“助力乡村振兴 人大代表先行”活动的决定》。
来源:宁远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魏颖辉
编辑:廖芷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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