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发展,不断提高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用人民建议征集特邀建议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范围
本次人民建议征集特邀建议人面向全县辖区内社会各界人士公开选用,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村(居)社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作人员,以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注民生热点问题的社会各界人士,优先考虑“两代表一委员”、劳模工匠、专家学者、社会工作者、基层工作者、企业管理者等人士。
二、选用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社会责任感强。热爱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愿意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
(三)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文字撰写能力。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准确把握社情民意,提出有价值、有针对性的人民建议;
(四)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基础,善于倾听群众意见,能够广泛收集人民群众的诉求和建议;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体健康,能参与调研、走访、协调等业务活动。
(六)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
三、选用程序
(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自荐者需填写《人民建议征集特邀建议人自荐表》,并提供相关个人身份证明、专业资质证明等材料;单位推荐需填写《人民建议征集特邀建议人推荐表》,并对被推荐人进行简要评价和说明推荐理由,同时提交被推荐人的相关材料。相关表格和材料报送至中共宁远县委社会工作部综合室(地址:县委大院主楼附3栋1楼108办公室;联系人:胡天晟;联系电话:0746-7226947;电子邮箱:nyshgzb@163.com)。推荐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5日。
(二)资格审查: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名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建议能力、社会影响力等因素,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正式候选人30名。
(三)公示:对拟聘用的正式候选人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人民建议征集特邀建议人。
(四)颁发聘书:为特邀建议人颁发聘书,聘期为两年,期满后可自动解聘或根据需要续聘。
四、特邀建议人职责与权利
(一) 职责
1.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主动收集社情民意,每年向县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提交不少于2件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前瞻性的人民建议。
2.参与县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组织的人民建议征集相关活动,如座谈会、研讨会、专题调研等,为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指导。
3.对县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积极宣传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成果,带动身边群众关心支持并参与到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中来。
(二)权利
1.有权获取县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提供的与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相关的非涉密性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工作报告、统计数据、政策文件等,以便更好地开展建议撰写工作。
2.有权对所提交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查询、跟踪和监督,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反馈办理进度和结果。
3.特邀建议人的优秀建议将优先推荐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优秀人民建议评选活动,对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建议,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4.可受邀参加县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组织的相关培训、学习交流活动,提升自身建言献策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和配合特邀建议人选用工作,广泛宣传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
2.严格选用标准。在选用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选用条件和程序进行,确保选用的特邀建议人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较强。
3.强化服务保障。县委社会工作部要加强对特邀建议人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沟通机制,定期组织培训或交流活动,为特邀建议人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同时,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附件:1.宁远县人民建议征集特邀建议人自荐表宁远县人民建议征集特邀建议人自荐表.docx
2.宁远县人民建议征集特邀建议人推荐表宁远县人民建议征集特邀建议人推荐表.docx
中共宁远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5月14日
来源:中共宁远县委社会工作部
编辑:肖益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