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朱涛成 李胜 刘瑛)为切实提升司法行政场所消防安全防控能力,全力防范消防安全风险,9月28日,宁远县司法局特邀县消防大队参谋对机关大楼进行消防安全排查指导。
消防大队参谋对局机关大楼的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用电安全、消防设备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指导性建议,还着重讲解了火灾的主要扑救方法、疏散逃生常识和灭火器、消防栓的使用方法,提高干部职工自防自救能力,确保消防设施和灭火设备器材的完整好用,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严防火灾发生,要经常性对干部职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强化消防设施的配备、检查及培训使用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无漏洞、零死角。
来源:宁远县司法局
作者:朱涛成 李胜 刘瑛
编辑:宁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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