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英等10名承租户:
你们承租公租房一年以上未缴纳租金,且一直联系不上,涉嫌无理由长期空置和欠缴租金。请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中心保障性住房服务部接受处理。逾期,我中心将按照《宁远县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强行腾退你们承租的公租房。
名单如下:
周晓英 夏永富 刘晓燕 赵木顺 欧德云
腾玉梅 周景春 周海姣 黄浩男 邓志雄
联系人:王承文
电 话:0746-7221879 18074648676
宁远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日
来源:宁远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宁新综
编辑:黄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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