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021年6月7日下发的《关于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不同疫苗产品替换接种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遇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完成接种。具体如何替换说明如下:
1.三针的智飞疫苗不考虑跟其他种类疫苗产品替换接种。
2.替换第一优先级。北京所和成都所疫苗原液均由北京所生产,可视为同一厂家。在不能满足第二剂次接种需求时,北京所疫苗和成都所疫苗可互相替换。
3.替换第二优先级。北京所(成都所)与武汉所均隶属于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不能满足接种需求时,北京所(成都所)疫苗与武汉所疫苗可互相替换。
4.替换第三优先级。在不能满足接种需求时,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北京所、成都所、武汉所)疫苗与科兴中维疫苗可互相替换。
敬请广大市民知悉。
中共宁远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来源: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黄杨
本文为宁远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www.ningyuan.gov.cn/content/2021/06/09/94827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