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12月3日讯(通讯员 唐振 郭纯树)今年以来,宁远县民政局扎实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研究制定了《宁远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改进了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完善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确保了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促进了低保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开展。
推行“阳光低保”政策。该县严把低保受理、审批、评议、公示等关键环节,做到认定、衔接、退出、发放、管理、服务“六精准”。通过专项治理行动,民政局党组成员按照分区分片的原则,成立督查小组,集中时间和人员全面检查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坚决杜绝出现农村低保经办过程中存在“脱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等;检查是否落实“支出型贫困”和重病、重残低保政策,按照“保障标准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实行“收入扣减、延保渐退”,做好“动态管理”。据统计,今年以来对全县4795户城市低保和15107户农村低保开展专项清查,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清退,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清退城市低保312户629人、农村低保926户1425人,新增城市低保117户235人、农村低保2912户4905人,真正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同时,加强社会救助专栏建设,全县422个行政村建立了“社会救助专栏”,及时公开救助政策、办理程序,全部落实低保长期公示制度。对信息比对中发现的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及时取消其低保待遇并追缴违规多领低保金。并持续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的审批权下放至乡镇或村,低保审核审批时限明显缩短,低保对象认定精准度进一步提升。
来源:宁远县民政局
作者:唐振 郭纯树
编辑:廖芷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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