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2016年12月因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当年12月撤销。2016年12月前,在我县投标的部分投标单位和个人还未办理保证金退付手续,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高效便捷将原保证金退付到位,现将2016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投标未及时办理保证金退付的投标单位和个人信息予以公告,请各相关投标单位和投标人见此公告后,在2020年10月20日前携带银行缴款回单及证明、中标通知书、公司法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原件(如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前往宁远县财政局非税收入部核实、办理退付事宜。如有遗漏的,请各投标单位和个人自行核对,并带齐上述四种资料,前往宁远县财政局非税收入部核实,办理退付事宜。并请各招标单位、投标单位和代理机构收到后相互转告。2020年11月30日前仍未办理退付保证金手续的,未退付的保证金将按程序报批上缴国库,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当事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人:宁远县财政局: 杨琼 18774599626
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刘芳 13367461166
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宁远县财政局
2020年9月16日
来源: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编辑:黄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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