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督法》和《宁远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要求,2025年1月9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2024年度工作进行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公告如下:
宁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
来源:宁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作者:宁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肖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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