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孟娟)“冒充公检法”是诈骗分子惯用的诈骗手段,通过冒充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受害人的恐惧心理,获取受害人信任后,引导受害人转账汇款实施诈骗。近日,宁远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掩饰犯罪所得案件,及时为群众挽回全部损失。
12月11日,宁远县公安局舜陵派出所接到群众何女士报警,称其在网络上被“警察”骗了。经过初步侦查,民警发现系有人冒充警察,以何女士涉嫌拐卖人口案件为由,需要查验其资金。何女士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竟配合嫌疑人,将银行卡号和验证码告诉了对方,直至嫌疑人将卡内钱转走才发觉被骗。
办案民警通过调取资金走向,发现被骗的资金流向了一个名为杨某的微信商户码内,且杨某将资金又再次分多笔转给了赵某,由赵某前去市场购买黄金。为尽快挽回损失,舜陵派出所联合电侦大队组织警力前往深圳,确定了嫌疑人的落脚点后,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先后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杨某等4人抓获归案。
经调查,为将诈骗资金“洗白”,以江某为首,赵某、杨某、雷某等人为成员的洗钱团伙,专门提供商户二维码接收被骗资金,并利用诈骗资金购买黄金的方式进行洗钱。
目前,江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掩饰犯罪所得被依法刑事拘留,被骗资金已全额退赔给受害人。
来源:宁远县公安局
作者:刘孟娟
编辑: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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