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欧阳兴)11月26日上午,宁远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曹辉正,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方、郑曦、冯兆及常委会委员共27人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利民,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文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蓉出席会议。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班子成员,乡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在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上、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招待会上、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上、在福建、安徽和湖北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对民政工作、给上海市杨浦区“老杨树宣讲汇”全体同志回信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文章《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传达学习了全省基层人大工作推进会精神,就落实会议精神进行了工作部署。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全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24年全县预算调整方案。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全生产“三法一条例两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接受了个别代表辞职。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颁发了任命书,组织了宪法宣誓。
来源:宁远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欧阳兴
编辑: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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