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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房屋腾退案

来源:宁远县人民法院 作者:李培文 廖芷谊 编辑:周敏 2024-03-21 16: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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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李培文 廖芷谊)3月19日,宁远县法院出动执行干警30余人、警车6台,会同舜陵派出所、莲花社区,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成功完成一起强制腾房行动,顺利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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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王某于2022年4月与申请人王某顺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给付王某顺劳务工资合计60410元,宁远县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调解书约定的期限到期后王某仍不履行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王某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对王某下发了执行通知书、采取了冻结存款、限制高消费等一系列措施,被执行人王某仍未履行。法院依法查封并公开网络拍卖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所有的位于宁远县印山花园小区的房产一处,买受人顺利拍得该套房屋。房屋成交后,法院依法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腾空房屋,并依法签发腾房公告。为保证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案件承办人、执行局负责人、分管领导多次跟被执行人王某及房屋居住人(被执行人父亲)王某林做思想工作,均遭到拒绝,于是法院决定强制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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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执行干警按照执行方案各司其职,迅速行动。安保组立即分批警戒,防止案外人员冲击执行现场;排查组深入房屋内,对易燃易爆以及刀具等危险品进行排查,确保执行安全;记录组负责全程拍照、录像;释法组负责对围观群众以及被执行人做好释法工作。历时四个小时,圆满完成强制腾房任务。

腾房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老大难”,宁远县法院始终注重“强执”与“善执”相结合,牢固树立文明执行、高效执行理念,采取对被执行人惩戒和说服教育并行的方法做好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司法震慑力、影响力,用实际行动表明宁远县法院绝不姑息“老赖”拒执行为,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宁远县人民法院

作者:李培文 廖芷谊

编辑: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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