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李学群辞去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4年1月18日宁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宁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学群辞去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宁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来源:宁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宁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肖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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