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欧阳清 江仁安 骆慧平)今年来,宁远县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工作的决策部署,实行强化宣传、强化协同、强化监管、规范使用行为,常态化制度化推进“集采”工作,扎实推进重点民生实事落实落地落细,有效降低群众用药负担,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加强宣传引导,做好集采政策衔接。为进一步做好全县“集采”工作,确保全县医保基金直接结算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医药货款工作顺利开展,该局多次组织各县直医院、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门诊部等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和相关集采工作人员召开全县“集采”工作推进会、培训会,宣传“集采”政策,要求各医疗机构把握国采、省采等多种形式采购工作的时间节点,及时高质量完成集采工作。
加强协同配合,试行货款直接结算。10月1日起,全部实行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带量采购医药货款,这是医药集采领域又一突破性改革,是促进医保、医院、医企“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的具体实践,医保局通过组织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在湖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采购平台发生的药品采购货款,通过医保基金财务系统直接支付给配送医药企业,线上完成货款结算工作,实现了药品耗材采购全流程监督,是对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卫生体制改革、整顿医药购销秩序和规范医药采购行为的有力举措。
加强监测监管,规范采购使用行为。“集采”工作是推动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格,推进医疗价格、医保支付等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政策落地落实,该局加大监测监管力度,对执行情况实行“每月调度、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对不按规定采购中选药品或者采购使用非中选药品超过规定比例的公立医疗机构,将采取约谈、扣分、通报等形式强化监管,将医疗机构执行“集采”工作情况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年度考核指标,并直接与医疗机构医保质量保证金挂钩。
从2023年1月至11月,该局组织全县21家公立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12批次。实际采购金额约2000万元,平均降幅达50%,节约医保资金约2000万元;参加高值耗材集中带量采购11批次,实际采购金额约384万元,平均降幅达58%,节约医保资金约530万元。下一步,该局将持续推进“集采”工作,有效减轻患者医疗负担用、节约医保基金,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集采政策红利。
来源:宁远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欧阳清 江仁安 骆慧平
编辑:周敏
本文为宁远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www.ningyuan.gov.cn/content/646755/74/133126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