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疫情防控新十条精神,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除根据防疫工作需要进行核酸检测外,其他人员愿检尽检。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同意在县城内临时新设置3个核酸检测社会采样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愿检尽检的居民
二、采样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
三、采样地点
1.宁远县东溪街道东溪社区滨江小区沿江风光带;
2.宁远县园艺路潇湘山水城幼儿园旁;
3.宁远县文庙街道老年大学(原县总工会)。
四、注意事项
1.广大居民应自觉遵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愿检尽检。
2.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社会核酸检测采样点,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人民医院、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有48小时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者不能进行核酸检测采样。
4.收费标准按省市规定文件收取。
宁远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8日
来源:宁远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宁远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廖芷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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