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全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打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依法办事的良好环境,推动清廉学校建设工作走深走实,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受理违规办学、违规兼职取酬和违规招生等问题线索,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2年7月20日—2023年1月19日。
二、受理范围
(一)违规办学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7年1月以后发生或延续的,以本人、亲属、特定关系人或假借他人的名义违规办学(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下同),或与管理和服务对象合伙办学(参与公有主体举办的学校除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行为。
(二)违规兼职取酬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7年1月以后发生或延续的,重点整治“双减”政策实施以来不收手、不收敛,违规到民办学校兼职(任职)取酬、从事家教家养等营利性活动,以及以病、事假等变相到民办学校兼职(任职)取酬;未经批准在企业和公司、民办学校“挂证取酬”;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三年内,其他公职人员辞去公职后两年内,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公司、民办学校、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兼职(任职)取酬等行为。
(三)违规招生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7年1月以后发生或延续的,重点整治在招生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影响力搞暗箱操作,买卖学位,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转学(插班)、审核把关不严等行为。
三、受理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来访地址:宁远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举报电话:0746-7223077
举报邮箱:nyjwxf7223077@163.com
特此公告。
中共宁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宁远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7月20日
来源:中共宁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作者:中共宁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编辑:宁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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