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防指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汛情及气象、水文预报,依据《宁远县防汛应急预案》,县防指研究决定:自5月22日20:00时起,启动县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级各部门按照应急响应要求,迅速落实相关防汛工作措施,重点做好江河洪水防范、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水库防守保安、城镇防涝等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各项工作,全力以赴确保度汛安全。
特此通知。
宁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5月22日
来源: 宁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作者: 宁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编辑:廖芷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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