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贺昭 李丽恒)“非常感谢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为我拿回了工伤赔偿金。”日前,在宁远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现场,六级伤残农民工张女士激动地说道。
4月8日上午,张女士向宁远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递交了仲裁申请书,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工伤赔偿金,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当即联系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仲裁院工作人员一方面向双方释明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为双方分析利弊,一步步缩小双方对赔偿数额的差距,通过努力,当日上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仲裁调解文书。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近年来,宁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致力于不断强化仲裁案件案前调解,将调解关口前移,优化劳动争议案件速调模式,提升调解仲裁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减轻当事人维权诉累,助力维护全县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采取案前速调方式共成功调处案件65件,涉案金额为296.68万元。
来源:宁远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贺昭 李丽恒
编辑:黄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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