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湘建保[2016]209号)、《宁远县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宁政办发[2017]3号)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对全县原已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和2021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新增申请对象开展了季度审核,经与县民政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联合审查,拟将符合保障条件的230户家庭纳入2021年第四季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保障人口485人,发放金额61884元,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2日止,共5天。对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对象涉及到有私有房产、有低保被取消,已居住廉租房等不符合保障资格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举报,我中心将依法依规作进一步审查。公示无异议的,将按规定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监督。
举报电话:0746-7221879 13973494686(王)
宁远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8日
来源:宁远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作者:宁远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编辑:黄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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