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宁远县卫生健康局现对1家医疗机构注销执业信息予以公示(附后),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二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宁远县卫生健康局反映。联系单位:宁远县卫生健康局(地址:舜帝北路26号),联系电话:0746-7327029。
医疗机构经我局依法批准注销执业,自公示之日起(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执业的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宁远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6日
来源:宁远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宁远县卫生健康局
编辑:黄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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