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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警方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来源: 作者:刘孟娟 蔡红梅 编辑:黄杨 2021-03-24 11:18:14
宁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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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永州3月24日讯(通讯员 刘孟娟 蔡红梅)近日,宁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金额高达4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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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宁远县公安局接到部分群众报案,宁远某某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吸收存款,无法返还本金后该公司负责人潜逃,致投资人受损。接警后,经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对该案展开调查。

经查,2016年至2019年期间,宁远某某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周某某、郑某某夫妻俩以建设工程、装修项目为名,指使公司工作人员以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公开宣传“公司有存款业务,利息高于银行,本息随用随取”。该公司向社会吸收大量资金,后期因资金链断裂,无法返还受害人的本金和利息,公司负责人随之潜逃。截至2019年5月,宁远某某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累计吸收存款达4000余万元,涉及受害人200余人。

办案民警通过前期对案件线索的认真梳理、调查摸排,深入研判,于2021年2月25日,在长沙某小区将嫌疑人周某某成功抓获;3月17日,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在长沙市某广场附近被抓捕归案。

经审讯,周某某、郑某某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郑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宁远警方提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经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5月1日施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请大家加强自身防范意识,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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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孟娟 蔡红梅

编辑:黄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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