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12月11日讯(通讯员 杨艳芳)近日,笔者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湖南省园林式单位 (小区) 拟命名的公示获悉,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评选办法>的通知》(湘建城〔2013〕268号)要求,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组织完成了对2020年“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小区)”申报评审工作。拟命名长沙市芙蓉区政府机关大院等36个单位为“湖南省园林式单位”,长沙市金茂府住宅小区等33个小区为“湖南省园林式小区”。公示期自2020年12月10日至23日(10个工作日)。
其中,宁远县人民检察院和宁远县实验中学被拟命名为“湖南省园林式单位”。
来源:宁远县城市园林局
作者:杨艳芳
编辑:黄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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