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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警方破获多起非法狩猎案 4人被刑事拘留

来源:宁远县公安局 作者:刘孟娟 编辑:黄杨 2020-07-21 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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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永州7月21日讯(通讯员 刘孟娟)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禁渔”工作成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犯罪,宁远警方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强化底线思维,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全力保护宁远县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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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上午,宁远县公安局柏家坪派出所民警在柏家坪市场巡逻时,发现有人正在贩卖活体“青蛙”。经民警审讯,系嫌疑人谢某某于13日晚使用电瓶打鱼机,在柏家坪镇谢家村的水沟边非法捕获34只蛙类,并到市场上售卖。经宁远县林业局鉴定,嫌疑人谢某某捕获的34只活体蛙类中有8只虎纹蛙、19只斑腿泛树蛙、7只黑斑蛙,其中虎纹蛙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斑蛙、斑腿泛树蛙是湖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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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凌晨,宁远县公安局湾井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有人利用电瓶打鱼机进行非法捕猎。民警果断出击,当场抓获嫌疑人谢某宗、龚某富,查获非法狩猎所得蛙类12只、蛇类1条、螃蟹20只。经查,12只蛙类均为棘胸蛙(俗名“石蛙”,属湖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蛇类为银环蛇(俗名“四十八段”,属湖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嫌疑人谢某宗、龚某富对其非法捕捉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7月14日,宁远县公安局禾亭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7月13日,禾亭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中发现,东肯村一小河边有人利用电瓶打鱼机进行非法捕猎。民警快速反应,当场抓获嫌疑人杨某旺,查获非法狩猎所得蛙类3只,泥鳅20余条。经查,3只蛙类均为虎纹蛙,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嫌疑人杨某旺对其捕捉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以上案件犯罪嫌疑人谢某某、谢某宗、龚某富、杨某旺4人均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被查获的野生动物均已放生。

来源:宁远县公安局

作者:刘孟娟

编辑:黄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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