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的安排部署,宁远县卫生健康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县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向社会各界征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一)乡镇(街道)卫生院是否按要求规范管理、专款专用、合理分配和使用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
(二)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受贿、套取私分、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滞留延压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是否存在擅自变更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违规使用和资金专项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四)乡镇(街道)卫生院是否按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公共卫生“钱随事走,做多少事给多少钱”的原则,按季度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拨付相应公卫补助资金到村卫生室,是否存在不按绩效考核结果发放乡村医生公卫补助资金;
(五)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违规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不合理费用等违纪违规行为;
(六)乡村医生是否存在长期不在岗履行乡村医生职责,为辖区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挂名领取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的问题;
三、受理方式
受理电话:0746-7223617(法定工作时间),17847569425(全天24小时);
受理邮箱:nywjwjcs@163.com;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采取当面、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举报内容要尽量详实,应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违纪违法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三)对提供举报线索者,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宁远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1日
来源:宁远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宁远县卫生健康局
编辑:肖益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