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文明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第五届道德模范参评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规定的道德模范评选程序规定,经宣传发动、群众推荐、单位推荐、单位组织审核、推荐上报、组委会初评、实地调查、组委会复评、相关单位资格审查、网络投票、组委会再次评审等程序,并提请县文明委全会审议同意,确定了20名宁远县第五届道德模范,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评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5月23日前向宁远县评选表彰第五届道德模范活动组委会反映。为便于了解情况,来电、来信等请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
1.诚实守信模范(2人)
欧阳瑶力,女,湖南省康德佳林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姜林军,男,湖南腾森生态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见义勇为模范(2人)
郑会兴,男,县委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杨辉宏,男,中和镇坦坝村综治专干。
3.敬业奉献模范(6人)
徐友利,男,县委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何勇辉,男,县融媒体中心记者部主任
陈霖,男,宁远县鲤溪镇中心校教师。
谢友爱,女,县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
梁宏峰,男,宁远县政法委一级主任科员。
徐艳红,女,九疑山瑶族乡凤凰村党支部书记、妇联主席。
4.孝老爱亲模范(6人)
彭玉金,女,原宁远县农机修配厂职工。
刘水生,男,太平镇城盘岭村村民。
成石华,男,现为宁远县关工委专职委员。
王燕飞,女,县税务局妇委会主任。
李国亮,男,宁远县农业农村局职工。
邓庆鸾,女,保安镇古溪村人。
5.助人为乐模范(4人)
欧阳杰云,女,文庙街道文星社区居民。
杨彪,男,宁远县第二中学团委副书记。
王平胜,男,宁远摩点妙域总经理。
陈昌明,男,宁远县公安局桐山派出所民警。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23日)。
公示期间监督举报电话:0746—7228013
15874614333
宁远县评选表彰第五届道德模范活动组委会
2022年5月13日
来源: 宁远县评选表彰第五届道德模范活动组委会
编辑:廖芷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