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安排,县委巡察组于2020年10月底日至2021年1月中旬对12个县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巡察的主要任务和内容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围绕国之大者,坚持人民至上,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责使命,突出政治建设,紧盯政治生态,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责任等方面开展巡察监督。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县委第一巡察组(道县交叉巡察组):19967603375
电子邮箱:nyxwxcz01@163.com
巡察对象: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委统战部(县侨联)、县人民法院
县委第二巡察组:17375981161
电子邮箱:nyxwxcz02@163.com
巡察对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烤烟办、县二中
县委第三巡察组:18075790800
电子邮箱:nyxwxcz03@163.com
巡察对象:县委编办、县扶贫办、县三中
县委第四巡察组:13789205179
电子邮箱:nyxwxcz04@163.com
巡察对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九嶷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县一中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对涉法涉诉、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情况和问题。
巡察组接待信访和接听电话举报时间: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1月15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放假期间,正常接收来信,暂停受理来电、来访)。
中共宁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5日
来源:中共宁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作者:中共宁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黄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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