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6月16日讯(通讯员 蔡海松 郑学英 李飞燕)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缓解其生产资金压力,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缓缴2020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缴纳。
为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宁远县税务局通过税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送税收传单、电话宣传、上门服务等宣传方式和渠道广泛宣传。同时,为方便纳税人操作,征管系统将会根据纳税人填报的资产、人员、应纳税所得额等相关数据,自动判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否符合享受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系统将进自动计算和生成表单列明缓缴金额。
来源:宁远县税务局
作者:蔡海松 郑学英 李飞燕
编辑:黄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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