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以万贵宣为组长的第二组责任督学来到中和镇中心校,指导开学工作。新学期伊始,我县15名被称为“教育警察”的责任督学走马上任,履行督学职责,深入中小学校督导开学工作。
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县教育局把全县学校划分为4个督学责任区,实现督学责任区全面覆盖,每个责任区设3——4名责任督学。督学从学校行政人员和教师中按德、能、勤、绩等方面考察选用。按统一规格制作“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公示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责任督学有五项基本职责:一是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二是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三是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四是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五是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根据规定,责任督学要对学校管理、招生收费、课程开设、教育教学、教师师德、学生学习和课业负担及学校安全卫生、校风、教风学风等方面实施经常性督导。
县教育局负责人表示,我县将以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学校端正办学思想,推进规范办学,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切切实实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保驾护航。
作者:李佑生
编辑:何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