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田县莲花乡村民尹朝武特意赶到宁远县人民法院赠送锦旗,感谢该法院化解困扰他十五年的林地承包纠纷。
新田县莲花乡村民尹朝武(右一)赠送锦旗给宁远县人民法院
1997年尹朝武等7户村民与新田县林业局签订了罗西盘的林地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时双方都未赶到现场采界线,导致原告李某与尹朝武发生纠纷。2009年,新田县人民法院判决后,尹朝武不服并多次上访。2010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宁远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该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先后7次派遣工作人员到新田县莲花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宁远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为尹朝武追回了经济损失。目前,尹朝武已撤回了起诉并对宁远县人民法院的细心调解工作表示赞赏。
作者:陈国宏 谢俊松
编辑:何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