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记者从县民政局优抚工作会上获悉,我县将对60周岁以上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伍老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副县长欧阳学斌出席会议。
农村籍退伍老兵曾经为党和国家作出过贡献,如今大多数老兵体弱多病,生活比较困难,为了关心他们的生活,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抚政策,给予他们关怀照顾。
据悉,这次享受生活补助的界定范围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口、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其中不包括已经享受退役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凡是符合领取老年生活补助金的农村籍退伍老兵,持相关证件予8月25 日至9月5日期间到户籍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进行普查登记,就可以领取到相应的生活补助。
作者:谢俊松
编辑:何从芳